【我們唸你聽#72】李常受文集 1994_1997年 第二冊(41_59頁).mp4
■读经:
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四章四至十六节。
■纲目
壹 属天的、属灵的、奥秘的、奇妙的、超绝的、神圣的并属人的。
贰 为着在神新造中基督生机的身体。
叁 为着完成神新约的经纶。
肆 成为肉体**—约一14**:
一 借着由神成为肉体,作一个在肉体里的人,把神带到人里面—创三15,二二18,撒下七12~14,赛七14,九6,弥五2。
二 将神性与人性调和。
三 由神圣的灵并由童女所生—太一20。
四 产生一位神人—以马内利,(23,)作许多神人大量复制的原型。
伍 经过人性生活三十三年半:
一 借着过人性生活彰显神圣的属性作人性的美德,如此在人性里彰显神。
二 借着过被钉死的人性生活,以彰显神圣的生命。
三 为许多将来的神人设立一个模型—被钉死而活,使神借着人性得彰显。
陆 包罗万有的死:
一 钉死罪的肉体—加五24,罗八3下。
二 定罪了罪(罪是在肉体里—七18,基督借着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成为罪—林后五21上),并借着流血除去罪(包括诸罪)—罗八3下,约一29,来九26下,28上,约十九34下。
(注:神是义,具体化身在基督里;撒但是罪,具体化身在肉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