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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

贰 要凭基督在祂三个神圣奥秘时期中丰满的职事,经历并享受基督(赢得基督**—腓三8**):

二 在祂第二个时期,就是祂总括的时期,从祂的复活到召会的堕落:

1 生为神的长子:

a 从已过无始的永远,基督就是神的独生子:

(一)只具有神性,并无人性。

(二)没有经过死而进入复活。

b 神的独生子在成肉体时,化身成为一个神人,就是一个兼有神人二性的人。

c 基督在肉体里作大卫的后裔,借着死与复活,被标出为神的长子:

(一)在死里,祂的人性被钉十字架。

(二)在复活中,祂被钉死的人性被祂神性的灵所点活,并且被提高到神独生子之儿子的名分里。

(三)因此,祂在复活中被神生为神的长子。

2 成为赐生命的灵:

a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说,“末后的亚当〔在肉体里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

b 这赐生命的灵在基督复活得荣耀之前“还没有”—约七39。

c 神的儿子基督,就是神圣三一的第二者,完成祂在地上的职事之后,在复活中成了,就是改变形状而成为赐生命的灵:

(一)这赐生命的灵是由耶稣在十字架上被扎的肋旁流出的水所表征—十九34。

(二)将那局限在基督人性体壳里的神圣生命释放出来,并将其分赐到祂的信徒里面,使他们成为构成祂身体的许多肢体—十二24。

d 这赐生命的灵就是那是灵的基督,也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