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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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神人有神圣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本篇信息的篇题是“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我实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里面对篇题的感受。我要请大家特别留意“神圣权利”这辞。唯有神人,也就是蒙救赎并重生,在他们天然的生命之外得着神的神圣生命,成了神的种类的人,才有神圣的权利,有特权、自由和权柄,来支取并有分,也就是得着并享受神的神性。
本篇信息的纲要非常宝贝,分为两大段。第二段列出十个点,说到我们这些神人能在不同的方面有分于神的神性。身为神人,我们实在有权利能有分于这每一方面。本篇信息的纲要,乃是根据一九九六年夏季李弟兄于全时间训练毕业聚会里所讲的内容。虽然当时李弟兄尚未完全释放所有神圣启示的高峰真理,但他已深深进入神圣启示高峰真理的负担。在该次聚会里,李弟兄告诉我们,神圣启示的高峰真理中有一项,就是“有分于神的神性”。他讲了一段扼要的话,其中说到“神人的神圣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我看到那篇纲要的当下,虽无法完全领会或理解,却深深被抓住了。因为李弟兄几乎把他在那些年间所释放神圣启示的高峰真理,都总结在那篇纲要里。纲要中传达一个非常超绝的真理,说到我们能有分于神性。
我们人原本只是受造之物,是天然的人;不仅如此,还因为堕落而成了罪人。魔鬼(有罪的那一位)将其生命、性情、元素,都注入人的里面。神造了人,人却堕落了,并且是堕落到极其败坏的地步。然而,神并没有放弃人。只要人愿意悔改、转向神,神就给人机会,能得回这样的权利─有分于神的神性。
神造人,赋与人自由的意志
美国很讲究权利,人有公民权、人权和各种各样的权利;美国宪法赋与公民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在美国,公民有基本人权。就某方面来说,当初神造人,也给人一项权利,就是自由选择的权利。神并非心胸狭窄,一直想要控制人;神是伟大的,祂愿意让人有选择的权利,选择自己的定命。
神不曾拿枪抵着亚当与夏娃的头,胁迫他们要作神盼望他们作的事,神没有这样。人不是神随意的造物,甚至也不只是神最高的造物;神造人,乃是照着祂永远的心意和祂的经纶。神渴望被复制,得着自己的翻版,使祂得着彰显,为着祂自己的荣耀,叫祂心满意足。
因着堕落天使的背叛,宇宙被败坏了;地变为荒废空虚,渊面黑暗(创一2)。此时神进来了,祂的灵开始作复造的工作,恢复的工作,要来重造地。神也造了各种的造物,为要叫地成为合式的环境,叫地能够让祂最后所造的人居住,使人能够成就祂心头的愿望。神造人的时候并非这么简单,不是讲一句话就成了。神是用地上的尘土塑造人,并且亲自将气吹到人的鼻孔里(二7)。这气不是神自己,也不是神的灵,却是出于神的生命之气,所以和神的灵非常接近。人得了这气,就成了活的魂,成为活物。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在于,人是按着神的形像,照着神的样式造的(一26)。所以神所造的人,里外都像神。人唯一欠缺的,就是没有神作生命;那时人没有神的元素、性情、素质和属性。
神造了人以后,看一切都甚好(31)。因为祂终于造了一个人—亚当。神成功了,祂终于有了一个开头。接着,祂的第二步,关键的一步,是要这个受造的人不光有神的形像、神的样式,还要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要被分赐、传输到受造的人里面。所以神把人安放在伊甸园里。在伊甸园里,有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当中有生命树,还有善恶知识树(二9)。神吩咐人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16~17)
这个受造的人因为是按着神的形像,照着神的样式造的,所以他是神类。他有神的气在他里面,也就是人的灵的源头;他被造是可以接受神的。那受造的人不是人类,乃是神类。虽然那个神类还没有神的生命,但是他已经预备好了,可以接受神的生命。然而,神给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表面看来,神似乎不太聪明,祂应该让人只能吃生命树,就像电脑设计中的自动运作程式,使人按指令自动去吃生命树。我们会想,若是这样,整个宇宙的历史就会变得非常美好。
不过,我们不能用人的观点来看神的作为。神是大的,祂有祂的经纶与计划,祂要达成祂的目的。神把人摆在生命树前,就是要给人权利,让人能选择吃生命树而有分于神自己。生命树就是神自己;神把祂自己以食物的形式摆在人面前,目的是要让人能得着祂作生命。如同我们吃任何食物一样,只要将食物吃进来,就会开始生机的过程,有消化、吸收和新陈代谢。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他里面就会有生机的运作。神的生命、神的性情就进来了,与神有关的各方面就都进来了;神就能够得着复制、翻版。神在人里面得着彰显,这人就立刻成了神人。然而,人被诱惑,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那棵树代表撒但,魔鬼,就是神的仇敌。虽然人有神的形像和样式,却借着吃,把魔鬼的生命和性情接受进来了。
撒但破坏神的计划和目的
当主耶稣在地上时,犹太人想要杀祂。约翰八章有一段话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里面容不下我的话。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从你们的父听见的。他们回答祂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必行亚伯拉罕所作的。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个将从神所听见的真理,对你们讲了的人!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你们是行你们父所作的。他们对祂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稣对他们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是出于神而前来的,并且已经来了。我不是从自己来的,乃是祂差了我来。……你们是出于那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愿意行。”(37~44上)
这里我们看见,罪人的父就是魔鬼,罪人的生命是撒但的生命,罪人的性情是有罪的。堕落的人被他们的父撒但生在堕落中;他们真正的父,就是魔鬼。这是错误的父。撒但要破坏神的计划,拦阻神的工作和神的目的。
在路加十五章里,浪子本来在父家里是有作儿子的权利,但是他“收拾一切,起身往远方去了,在那里生活放荡,挥霍家产”(13)。他放弃了他的权利。有些美国人喜欢批评美国,说美国很糟糕。其实那些人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国家,并放弃他们的权利。要知道,不管一个国家多么糟糕,其公民都有可享受的权利。李弟兄来到这个国家,若这里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他就无法尽职,甚至可能会下监或被杀。我们要看重我们所拥有的权利。
路加十五章里的小儿子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落到非常可怜的光景,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他醒悟过来,就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18上)他还为自己想好一套说辞,说,“父亲,我犯罪得罪了天,并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18下~19)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结果父亲怎么对待他?“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热切地与他亲嘴。……吩咐奴仆说,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让我们吃喝快乐。”(20~23)小儿子所放弃的权利,完全得着了恢复。
我们这班人也曾放弃神赐给我们的神圣权利;我们以为回到父家只要作好人,作好事,就没问题了。神不要我们作那样的人;神不要我们继续活在奴役之下,遵守律法。神要的是儿子,神要的是复制,神要的是一个生机的彰显,不仅在地上,至终还要在宇宙中彰显祂自己。神要的不是奴仆。“你们所受的不是奴役的灵,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名分的灵,……受造之物正在专切期望着,热切等待神的众子显示出来。”(罗八15、19)我们的期待和盼望是,有一天神的众子要显示出来;神渴望我们这些堕落的人,甚至像魔鬼一样的人,有一天要被标出,像祂的长子被标出一样,完全成为神真正、真实的儿子。我们要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