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门教
摩门教(Mormonism)全名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是由美国人史密斯约瑟(Joseph Smith)于一八三○年在美国东部创立的新兴宗教。因着教义奇特,并实行多妻制度,而受到排挤。后来辗转迁至犹他州盐湖城,建立该会总部。
这个宗教有四部主要经典:‘摩门经’、‘教义与圣约’、‘无价珍珠’、以及‘圣经’。前三部著作乃是史密斯约瑟,宣称从一位天使所得的异象。(注1。)因此,摩门教乃是一种混合式的新兴宗教,与正统的基督徒信仰有极大差别。
因着摩门教不相信圣经是完整的启示,因此他们非常强调圣经以外其他三部经书的内容。所以摩门教虽然宣称他们也读圣经,但其实他们并不以圣经为信仰的独一标准,这造成他们有许多错谬与异端,例举数项如下:
否认圣经权威并篡改圣经
该教‘信条’第八项明言:‘…我们也信摩门经是神的话。’这与启示录里约翰对信徒的嘱咐相反:‘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话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害加在他身上。’(二二18。)
该教为支持摩门经及其他两部著作的论点,便篡改了圣经,例如:该教不承认主耶稣是惟一将神表明出来的,因此史密斯约瑟在他自译的圣经中将‘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篡改为:‘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非他曾为子作见证;因为除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得救。’
相信三一神是三位物质的神
摩门教认为:‘父也有一个有骨有肉的身体,是可触摸的,像人的身体一样。’(教义与圣约130:22。)‘因此…父与子就着形状与身量说,…分别都有骨有肉、有可触摸的身体。’(注2。)‘三一是三个分开的神: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分开的个体,物质上与彼此分别。’(注3。)因此摩门教认为:子、祂的父、和圣灵,是三位各别的人物,祂们的合一,只是目的和愿望的合一。(注4。)
由此观之,摩门教为三神论,并且他们认为的神完全是物质化的神,这是无可置疑的异端。这与圣经所启示的三一神完全不同。(参牧养材料第五系列0,第一题 。)
认为基督只是受造之物
摩门教认为基督只是一个受造之物:‘救主的出生,正如我们的孩子之出生那么自然,它乃自然的行为结果。祂由其父所生,有分于血肉之体,正如我们由我们的父所生一样。’(注5。)‘耶稣是一个受造之物,是路西弗的灵兄弟(照字面的意义来说)。’(注6。)这也是不合圣经的异端。圣经不仅说到基督是人,有分于受造的血肉之体,(来二14上,)祂也是神,是创造者。祂有完整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
靠行为得救的救恩观
该教‘信条’第三项说到,人要得救,不仅要基于基督的救赎,还要顺从该教教义。这与圣经因信称义的真理不合。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一章十二节也确定的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
亚当神观
该教第二任会长杨百翰(Brigham Young)宣称:‘亚当就是天使长米迦勒,他也是亘古常在者。’他的结论是,亚当‘事实上’就是人类的神与父,和人类惟一有关系的神。摩门教第四任会长伍佐夫(Wilford Wood- ruff)在一八五四年写道:‘杨百翰说,“我们的神是亚当父。他是救主耶稣基督之父。我们的神一点不差就是亚当,这位天使长米迦勒。”’ (注7。)这是何等的异端!
由其经典及著作中的三一神观、基督观、救恩观、亚当神观等,可以清楚显示,摩门教的观点已经跳脱圣经的范围。虽然该教名称、著作及教材,仍使用与圣经相同或类似的辞汇来发表其教义,其活动也像基督徒的聚会或传福音,状似基督徒团体,其实已是明显的异端,甚至称之为异教亦不为过。信徒实在应当学会提防、分辨并拒绝之。
注1 黎嘉兰,奇妙又奇妙的事,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页23。
注2 陶美芝,信条,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页38。
注3 同注2,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