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承认,在祷告、在聚会时,我们需要绝对为神而活,向神而活,并且承认只有这种祷告才是合乎神心意的祷告,神所要的祷告。只是我们有没有想过,这种要求不光在我们祷告的时候是合宜的,需要的,在我们祷告之外,在我们日常生活每一环节里也都是合宜的,需要的。我们知道不合乎神旨意的祷告,是神不会听的,我们也知道若要祷告得答应,就要在态度上绝对为神而活,向神而活。既然在祷告的事上神有这个要求,在一切事上,神是否有同样的要求呢?既然一个不合乎神旨意的祷告不绝对为祂活着的态度,是不蒙悦纳的祷告,那难道一个不合乎神旨意的生活,一个不绝对为祂活着的生活能蒙祂悦纳吗?能被祂称许吗?既然我们祷告的标准是那么高的,我们生活的水准能比这个低吗?既然我们祷告的要求是那么的紧,我们生活的要求能比这个放松吗?既然我们在祷告中需要无依无靠的绝对依靠祂,相信祂,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当同样无依无靠的依靠祂,相信祂。任何不如此发出的祷告是无意义的,是荒唐的,是得罪主的。照样任何生活上的细节,包括如何处理金钱,打发时间,运用资源,发表才干,若不是在这种依赖祂、相信祂的状态中实行的,也同样是无意义的,荒唐的,得罪主的。有什么理由叫我们相信,主会对祷告的要求是一种,对我们生活的要求又是另外一种呢?主对我们祷告的要求如何,祂对我们生活的要求也如何。事实上,我们祷告能达到神的标准,目的是叫我们生活能达到神的标准,若生活上达不到祷告上所达到的标准,那我们的祷告岂不是白白的祷告吗?一个敬虔的祷告,为的是过一个敬虔的生活。没有一个人想在祷告中发脾气,那为何在生活中就可以发脾气呢?没有一个人想在祷告中可以骂妻子、下属,那为什么在生活中就可以骂妻子、下属呢?约翰十五章七节中主将祈求得成就连于我们住在主里面。假如我们祈求,但生活上不住在主里面,这种祈求主会答应吗?祈求的成就,不光成就在祷告的项目得答应,更成就在我们在生活中住在主里面,主的话住在我们里面,这是祈求应产生的结果,一个住在主里面的祷告应当产生一个住在主里的生活,缺少这种生活,这祷告就是不够标准的,这祈求是尚未成就的,我们祷告的灵应当是我们生活的灵。若我们的生活不合乎我们祷告的灵,我们祷告就是作废的,我们祷告求的是被灵充满,但我们日常生活根本不羡慕被灵充满。这就如同求主赐我们翅膀,但自己根本没有意愿去飞。难道神会听这样的祷告吗?这就是圣经所说的妄求,这样的要求是不会得答应的。什么是妄求?妄求就是求你所不要的,求你根本不盼望发生的,这就是妄求。一个人求被灵充满,但是在生活中却不羡慕被灵充满,这岂不正是妄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