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磚引玉】W2D4|對神在祂經綸中恩典的經歷—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在神經綸中神的恩典|晨興聖言申言示範|第二週週四 (幫按個讚!).mp4](https://s3-us-west-2.amazonaws.com/secure.notion-static.com/01c383dc-8f06-4238-a2e9-be4a3e75e148/【拋磚引玉】W2D4|對神在祂經綸中恩典的經歷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在神經綸中神的恩典|晨興聖言申言示範|第二週週四_(幫按個讚!).mp4)
引经:林前十五10,加二20-21
**A.保罗在林前十五10三次提到的恩,乃是复活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在复活里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带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使我们能在复活的基督里活着,因此,恩典乃是三一神成了我们的生命和一切。**
**B.在创造里的神仅是为着让人敬拜,三一神若没有经过过程,神没有具体化身在基督里,也没有实化为那灵,祂就还不是恩典,我们也就不能有分并享受祂作神的恩典,神的恩就无法临及我们,但如今祂已经过过程,现今是我们的恩典,乃是为着我们的享受。**
**A.大数的保罗原是罪人中的罪魁,但因着这恩竟然成了使徒,所以他在林前十五10说,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祂靠着这恩典而有的职事和生活,对基督的复活乃是无法否认的见证,因着这恩,保罗成了他这个人。**
**B.在这节的『不是我,乃是神的恩,』等于加二20『不再是我,乃是基督,』这表明基督自己就是神的恩,保罗能成为使徒,乃因神的恩在他里面推动、运行、作工,使他不仅成为身体上活的肢体,也使信徒经历复活的基督作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