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壹 罗马书中神完整的救恩,是借着神完整的福音,由神的大能在基督信徒的身上所完成,并带到他们里面的**—罗一16**,1。
贰 神这样完整的救恩,是由以下各项所组成的:
一 神法理的救赎,由基督的死所成就,(五10上,)包括:
1 神赦免信徒的罪—四7。
2 神称信徒为义—三24。
3 神使信徒与祂自己和好—五11。
二 神生机的拯救,由基督的生命来完成,(10下,)包括:
1 重生—多三5。
2 圣别—罗六19,22,十五16。
3 更新—十二2下。
4 变化—2节下。
5 模成—八29。
6 得荣—30节。
叁 神这大能而完整的救恩乃是:
一 以包罗万有之神的基督为其中心与普及**—一3**。
二 本于神的义,(17上,)就是基督:
1 遮盖信徒,使他们在客观一面得以称义—三20~22。
2 赐给信徒,作他们主观的义,好成为他们的生活,使他们在神面前在主观一面得以称义—四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