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福音的延续—带新人传福音【福音生活】.mp3
第八课-福音的延续—带新人传福音(二)【福音生活】福音短讲)赦免罪人.mp3
壹 一个人一得救他就是一个作工的人;一个人一得救他就是一个作见证的人。当一个人一得救,福音的火就在他里面烧起,所以一个人一得救,就该开始传福音—可五19:
一 我们一得救,就当把我们所蒙的救恩,告诉家人亲友,为主作见证。 我们这样作,也就是传福音——可五1~20。
二 圣经中的例证:
1 腓力对拿但业的传扬—约一43~51。
2 撒玛利亚妇人的传扬—约四28~30,39~42。
3 赶逐群鬼—可五1~20。
4 保罗得救后的传扬—徒九17~22。
贰 如果我们真的爱主,就当趁着现今,使用我们的一锭银子,出去赚回十锭,最少也要赚五锭—路十九16,18。
叁 传福音者对新人的成全,乃是借着把他们挑旺起来,使他们在传福音的灵里火热。传福音者必须有能力挑旺新人,叫他们为着福音烧起来—弗四11~12:
一 传福音者要在传福音的事上成全新人,首要的乃是把他们福音的灵挑旺起来。
二 然后他们必须教导新人福音的真理。
三 也需要训练新人如何传,如何讲,如何接触人,并如何与人交谈,最好的路就是将新人作成活力同伴,一起作。
四 也需要借着祷告用经纶之灵的能力装备新人。
五 也该立下爱罪人,并为他们祷告的榜样,必须对罪人的得救有极切的关怀。
六 鼓励新人打开家请人吃饭传福音。
肆 我们要把新人作成“要传福音,会传福音,传福音有果效”的人。
伍 如果一位圣徒一年带五个人得救,并成全他们每人每年也带五个人得救,如此生生不息,十年后就会有二百万人得救并且“传福音,会传福音,传福音有果效”。
路加七章 36~5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