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的事上我们天然人的无能】

读经:弗二1,5上,林前二14,耶十七9,弗四17~18,罗八7~8,太十六 24,罗六6,七24,腓三3。

壹 【我们的灵已经死了】

堕落人类的灵已经死了(弗二 1,5 上),所以在神的事上毫无用处。

贰 【我们的魂不领受神的灵的事,也不能明白】

林前二 14 说,“然而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 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这节指出我们的魂不领受神的灵的事,也不能明白。属魂的人是天然的人,让魂(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 作主支配他的全人,凭魂活着,不理会灵,不用灵,行事为人甚至像没有灵一样(犹 19)。这样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也不能明白,反倒拒绝。

叁 【我们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

照着耶十七 9,我们的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钦定英文译本说到这个心是“极度的邪恶”,而达秘的译本说心是“无可救药”。在神的事上,我们的心是坏到极处,无可救药。

肆 【我们的心思充满虚妄,且在悟性上昏暗】

照着弗四 17~18 上半,我们的心思充满虚妄,且在悟性上昏暗。十七节说到心思的虚妄,18 说到昏暗的悟性。这表明我们天然的心思在神的事上是全然无用的。

伍 【我们的意志刚硬】

弗四 18 下半说到人堕落之心的刚硬。这指明作为人心之一部分的意志,乃是刚硬、顽固的。因此,我们的心坏到极处,我们的心思充满虚妄,带着昏暗的悟性,并且我们的意志也是刚硬、顽固的。

陆 【我们的肉体不能服神,也不能得神的喜悦】

罗八 7~8 说,“因为置于肉体的心思,是与神为仇,因它不服神的律法, 也是不能服;而且在肉体里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悦。”我们的肉体不能作两件 事:它不能服神,也不能得神的喜悦。我们对圣徒讲说这事时,要详细的解释 这些点。旧约和新约都告诉我们,神恨恶肉体。神不要任何与肉体有关的事物。

新约大部分给我们灵和肉体的对比,而不是灵和魂的对比。实际上,属魂的人不多,大多数人都是属肉体的。甚至所谓最有道德的人,也是属肉体的。在神创造的时候,人被称为魂(创二 7),然而人堕落之后,就成了肉体(六3)。因此,在保罗的著作中,关于救恩和称义,他都不用“魂”这辞,而用“肉体”这辞。他说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加二16,罗三 20)。这里的“肉体”是指人自己。

当圣经在积极一面说到人时,就用“魂”这辞来指人(出一 5)。但是当圣经在消极方面说到人时,就用“肉体”这辞。没有肉体(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肉体就是堕落的人。事实上,今天我们的魂与肉体是一,肉体乃是堕落之三部分人的终极表现。因此,我们若不在灵里,就是在肉体里,并且我们的肉体在神的事上是全然无能的。肉体不能服神,也不能得神的喜悦。

柒 【我们的己需要被否认】

太十六 24 说,我们的己需要被否认。这表明我们的己已经为神所定罪。神已经定罪了己,所以我们必须否认它。

捌 【我们的身体是属罪并属死的身体】

我们的身体乃是属罪并属死的身体(罗六 6,七 24)。我们的身体在犯罪的事上十分活跃,因为它是罪的身体;并且它在行神旨意得神喜悦的事上全然 死了,因为它是属死的身体。罪在我们的身体里,使我们在犯罪的事上很活跃; 死也在我们的身体里,使我们在行神旨意的事上死了。我们堕落的身体只会犯 罪,不能行任何事以成就神的旨意或得神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