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弟兄给一位弟兄的信(一)

亲爱的XX弟兄: 一直以来我有一点负担,想写一点话给你,与你交通一下如何实际地过一个神人的生活。特别是在一个如你那般忙碌的人身上,怎样才能在生活上活出基督,就是活出一个神人在地上所过的生活。主耶稣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里说出主在地上的生活,也说出跟随祂的信徒应有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应当与主的生活一模一样。主所过的不光是一个道德的生活,圣洁的生活,更是“因父活着”的生活。祂的旨意是我们每一个信徒都像祂一样“因主活着”。这是信徒的标准,是神为祂每一个儿女所定的生活。 说到生活,许多弟兄姊妹对这件事的感觉不深。他们觉得圣经宝贝,圣经的真理也是至理名言。他们也知道作基督徒要履行一些要求,如读经、祷告、聚会等,他们也忠心尽力去答应这些要求,作一个体面的基督徒。只是他们并不觉得他们的生活是他们基督徒经历的全部。一个人没有基督徒应有的生活,就没有真正基督徒的经历。基督徒的经历不在信条信经里,也不在宗教仪式里,乃是在他们日常的生活里。整本新约所描写的,乃是一种生活。首先它描写一个单个人的生活,然后描写一班人的生活。他们的福音其实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生活对他们周围的人来说就是一种福音。如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将福音传给那里的人“不仅在于言语”,乃在于“在你们中间,为你们的缘故是怎样为人”(帖前一5)。他的为人就成了他的福音。我们的生活对我们周围的人来说,是一种福音呢?或是一种绊脚石?中国人也有“言教”与“身教”之分。究竟我们的福音是一种“言传”呢?还是一种“身传”呢?我们说我们是主的见证人,所有见证人都是借着他们的生活见证出一些东西来,叫人认识主是活的,是真实的。我们的见证不光是我们嘴里所说的话,更是我们所活出的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一种见证主是活的是真实的生活。若有人过这种生活,主就借着这些人被显为大的,被显为真实的。保罗在腓立比的监牢中,所过的生活是一种显大基督的生活(腓一20),就是一种叫人在他身上看见基督的生活。我们若将这件事从新约挪去,那新约就是空的。一个没有生活的信仰是一个理论的信仰。神看重这件事到一个地步,祂差祂的儿子来特意过一种生活。基督可以不必经过为人生活,祂可以一来就上十字架完成救赎。但祂没有这样做,祂以整整三十三年半时间,以充足的机会在人的生活中显明神是如何生活的。祂在十字架上只有六小时的光景,在坟墓里也只有三天的时间,但祂作人却过了三十三年半的生活。事实上祂来就是叫人看见,这一种的生活是应当如何过的。 在这里我要先问一个问题:我们究竟有两种生活,或是一种生活?我们是否在聚会中有一种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有另一种的生活,或者说在祷告中我们有一种生活,祷告完以后我们转过头来过另一种的生活?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否就是我们聚会生活的延伸?我们在祷告之外的生活,是否与我们祷告中的生活是一致的?神人的生活,不光是彰显在我们聚会祷告的时候,也应彰显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应有两套的生活,只应有一种的生活,神人的生活,包括我们祷告聚会的生活,但肯定不限于祷告聚会的时间。神人的生活,乃是我们整个人一切生活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