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得救的证实

壹 教学主题及纲要

**负担:**得救是一件喜乐的事。知道得救了,更能帮助我们经历得救的快乐,而洋溢出得救的乐歌。圣经里神活而常存的话,是我们得救的外证;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是我们得救的内证;此外我们生命的经历叫我们爱弟兄姊妹,是我们得救的爱证。

目标:

(一)带领儿童不仅受浸得救了,也能知道并经历自己得救了。

(二)认识得救的证实之三方面:身外圣经的证明、灵里圣灵的证明、生命经历的证明。

(三)熟背得救的意义,并在生活中经历得救的证实,特别是内证和爱证。

**经文:**可十六16,约五24,一12~13,约壹五13~14,罗八16,约壹三14,诗五一12,三二7。

**背经:**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远的生命,不至于受审判,乃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入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晓得自己有永远的生命。(约壹五12~13。)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生的;凡爱那生他的,也爱从他(神)生的。(约壹五1。)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

**诗歌:**我生命有何等奇妙的大改变。(诗歌二四一首。)

参考资料:生命课程卷一,第一课。

贰 教学过程及内容

**课前活动:**请已受浸的小朋友作见证,共同分享受浸的经历。

课程内容:

1 知道得救了

问题讨论:

(一)一个人相信主并受浸以后,和他还没有受浸以前,有什么不同?

(二)我们在主面前,真正的生日是哪一天?

对于受浸得救的人来说,他有两个生日:一个是他肉身的生日,就是他从母亲出生的日子;另一个是他属灵的生日,也就是他受浸得救,得着重生的日子。当神数算我们的年日时,他不是数算我们肉身的年日有多少,乃是数算我们属灵的年日有多少。所以我们真正的生日,乃是我们受浸得重生的日子。

不仅如此,我们受浸后,我们的人生就有了全新的起头。如同挪亚经过洪水出了方舟,摆在他面前的是一片新的天地;也如同以色列人一过红海,就不再回到埃及事奉法老,乃是往前事奉他们的活神。受浸是指明,神已经把我们从仇敌手中救出来,叫我们一生一世在他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和义事奉他。(路一75。)从此以后,我们不能再凭旧人过旧生活,而要凭基督在我们里面作新生命,使我们在基督里过新的生活。(罗六4。)受浸对每一个基督徒而言,是得救重生进入神的国,一个新生的起头,是主观经历神生机救恩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