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火】

《第二篇事奉的基本功课(一)》第4天.mp3

读经:利十1~11,十六12。

在本课里,我们要来看利未记十章所说到的凡火。所有事奉的人都要认识, 凡火在事奉主上的意义。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儿子,他们承接圣职作祭司事奉, 却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利十 1~2)。

壹 【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

利十六 12 告诉我们,应该从燔祭坛上盛火,在耶和华面前烧香。借着这火, 就把两个坛─香坛和燔祭坛─连在一起。燔祭坛是用来烧祭牲,香坛是用来烧香, 而这火把这两个坛连在一起。

按照摩西五经,铜祭坛上这焚烧一切供物的火,是从天降下的(利九 24, 参代上二一 26,代下七 1)。这火不是由人点燃,乃是从神来的。这火自从降下以来,就没有熄灭过;一天过一天,从晚上到天亮,这火常常烧着(利六 9)。那火是圣火,不是凡火。

贰 【燔祭坛上的火在神面前将一切天然和消极的东西烧掉】

燔祭坛上的火在神面前将一切天然和消极的东西烧掉,将一切东西烧成灰。任何能升到神那里的东西,必须先在祭坛那里,用神圣的火焚烧。凡经过祭坛被神圣的火焚烧的东西,神才会悦纳。因此,在香坛那里在神面前烧香,需要从神那里降下的火。这烧去一切天然和消极东西之神圣的火,乃是我们事奉所需要的。

叁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

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利十 1),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也不是在复活里。这里我们必须着重并详细解释,我们的热心受十字架对付,使我们能服事主,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要在复活里,就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对付。我们不该把我们天然的火热带进来,无论是好的或是坏的,纯净的或是不纯净的,都还是天然的。

肆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

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利十 1~2 说,“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可能亚伦的两个儿子是好心好意的作这事,但他们还是被烧死。献上凡火,使这两个祭司在神面前死亡。

我们必须告诉圣徒,我们是今日的祭司。我们既是今日的祭司,就必须谨慎我们献什么给神。我们献上某些东西给神,可能是出于好心好意,但我们若献上错误的东西,就会对我们造成死亡。这似乎不是严重的罪,但在神眼中却很严重。这死大多是在属灵的意义上。每当我们用一种天然的热心来事奉主时,就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这就是说,我们事奉主是用天然的方式。凡是天然的事奉,都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

今天许多基督徒用一种天然的火热、天然的热心来事奉。这热心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并且完全不在复活里。已过我们看过召会中一些能干的人热心事奉主。渐渐的,他们越事奉,就越带进死亡给人,主要是带给他们自己。因着他们的事奉,他们杀死了自己的灵,所以至终他们就在事奉中消失了;他们的祭司职分失去了。这完全是因献凡火而死的真实意义。

我们必须指出,我们都需要事奉、尽功用,并运用我们的一他连得,我们的恩赐。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天然的事奉,不用我们天然的火热来事奉。当然,主的确要我们在灵里火热,不要冷淡或不冷不热。但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火热, 而不是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火热。保罗在罗十二 11 告诉我们:“要灵里火热, 常常服事主。”在我们天然生命里的火热,对神都是凡火,并带进死亡。

伍 【祭司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被神的圣别所定罪的人】

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以后,亚伦默默不言;他受吩咐不要为他的两个儿子哀悼,他们乃是被神的圣别所定罪并击杀的(利十 3,6)。这就是说,祭司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被神的圣别所定罪的人。要作父亲的亚伦不表同情是很难的,所以他需要控制他天然的情感。

因此,在我们的祭司事奉里,不只天然的热心该被弃绝,连天然的情感也要受到控制。今天每一个在召会生活中的人,都是在祭司职分里的祭司,所有的祭司都该控制他们天然的情感,不同情任何被神的圣别所定罪或击杀的人。燔祭坛上的火表征神的圣别。在坛上昼夜焚烧的,乃是神的圣别。因此,出来吞灭亚伦这两个儿子的火,乃是神的圣别。

在利未记十章,我们看见两件天然的东西:天然的火热、热心,和天然的情感、同情,二者都该弃绝。我们不该带进天然的火热,也不该用我们天然的情感, 对任何天然的人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