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目
肆 基督在祂从复活到召会堕落的总括时期中,所成就的事:
一 生为神的长子:
1 从已过无始的永远,基督就是神的独生子:
a 只具有神性,并无人性。
b 没有经过死而进入复活。
2 神的独生子在成肉体时,化身成为一个神人,就是一个兼有神人二性的人。
3 基督在肉体里作大卫的后裔,藉着死与复活,被标出为神的长子:
a 在死里,祂的人性被钉十字架。
b 在复活中,祂被钉死的人性被祂神性的灵所点活,并且被提高到神独生子之儿子的名分里。
c 因此,祂在复活中被神生为神的长子。
二 成为赐生命的灵:
1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说,‘末后的亚当〔在肉体里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
2 这赐生命的灵在基督复活得荣耀之前‘还没有’—约七39。
3 神的儿子基督,就是神圣三一的第二者,完成祂在地上的职事之后,在复活中成了,就是改变形状而成为赐生命的灵:
a 这赐生命的灵是由耶稣在十字架上被扎的肋旁流出的水所表征—约十九34。
b 将那局限在基督人性体壳里的神圣生命释放出来,并将其分赐到祂的信徒里面,使他们成为构成祂身体的许多肢体—约十二24。
4 这赐生命的灵就是那是灵的基督,也称为:
a 生命的灵—罗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