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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
第四篇 神的后嗣
二 “你……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也就借着神为后嗣”—加四7:
1 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
2 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借着律法,也不是借着肉身的父亲,乃是借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加四4、6);子,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5);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6)。
三 “你们既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了”—三29:
1 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成为基督的一部分。
2 因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作了我们的分。
3 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儿子,乃是这样的后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里。
陆 现在我们要来看信徒作神后嗣的身分:
一 基督是承受万有者(来一2),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后嗣。
二 我们得救以后是神的儿女、神的儿子、神性情的有分者和神的后嗣。
三 当我们长大达到和基督同作后嗣的阶段时,我们就要得荣耀。
四 “好叫我们既因祂的恩典得称义,就可以照着永远生命的盼望成为后嗣”—多三7:
1 提多书三章七节的“后嗣”不仅是儿子,更是有资格承受父产业的后嗣—罗四14,八17,加三29,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