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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目
三 认识身体对于单独乃是一种对付;所有不认识身体的人,都是单独的人—林前十二14~22。
四 认识身体的验证乃是不能单独,能知道别人不在身体里,并认识元首基督的权柄显在身体上的次序里—18节。
📖晨兴喂养
林前十二18~20 但如今神照着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体在哪里?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体却是一个。
认识身体既是这样实际的一件事,那么我们凭什么才能知道一个人已经认识了身体?我们至少可以找出三点来验证:
人认识身体的头一个证明,就是不能单独。……人还未认识身体之前,他是单独的,他也能单独。他的生活、行动、工作、事奉都是单独的,外表好像和弟兄们在一起,却没有真实的配搭和联络。但等到他在生命里往前去,认识了一点身体,他就看见作基督徒不是单独的,乃是团体的。他若要一直活在主里面,就不能失去身体的交通,也不能离开肢体的配搭。到这时候,基督的身体对于他就是一个实际的东西。他在召会中,就再也不能单独事奉了。他从最深处,感觉需要别人和他一同作基督徒。……没有弟兄姊妹的配搭,就不能工作;没有召会的扶持,也不能生活。到这时候,他就很自然的,和众圣徒配搭成一个身体,而无法分离。所以,凡还能单独的,就是没有认识身体;凡真认识身体的,定规不能单独(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六六四至六六五页)。
📖信息选读
人认识身体的第二个证明,就是能知道别人不在身体里。一个人认识了身体,不只他自己是实实际际地活在身体里,并且别人是否活在身体里,他也能很清楚地分辨。
人认识身体以后,所以有这分辨的能力,完全是因为他在主里面的交通达到了那个深度而有的。我们知道,我们和主的交通,乃是随着生命的经历而加深的。虽然我们灵命在第一层时,就和主有交通,而我们灵命到了第四层时,也是和主有交通,但那个交通的深浅却大有分别。当两个交通程度不同的人在一起时,交通深的人,能迁就交通浅的人,与他有交通。不过那个交通,只能限在对方的程度以内,若是超过,就显得格格不入,对方就够不上了。因此,经历深的人,能将就经历浅的人,而经历浅的人,就不能将就经历深的人。这是属灵交通的一个大原则。
认识身体的第三个证明,乃是认识权柄。一个人是否认识身体,就是看他是否认识权柄。真认识身体的人,定规认识权柄;不认识权柄的人,就是没有认识身体。认识身体,和认识权柄,乃是没法分开的。
权柄就是元首基督的权柄,显在身体上的次序里。……我们所说的权柄,也就是指着基督在祂身体上的次序里所显出的权柄。我们都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自然也都有我们各自的地位和次序。如果我们受过属灵的教导,在神面前真受过带领,认识了肉体,对付过己,破碎了天然的生命,就我们一在弟兄姊妹中间,必能立刻知道自己的次序。……这种权柄,都不是人自居的,也不是人选举的,乃是一个自然生命的次序,就是元首基督在祂身体的各肢体上所显明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六六六、六六八至六六九页)。
参读:生命的经历,第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