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 得胜者的胜利,见于但以理和他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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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但一~六
壹 主恢复的原则可见于“但以理和他的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亚撒利雅),他们是得胜者,绝对与神是一,胜过撒但的诡计——但二13、17,参启十七14,太二二14:
一 尼布甲尼撒在他对但以理及其同伴所施那属鬼魔的试诱中,将原来指明他们是属于神的名字,改为使他们与偶像成为一的名字——但一6~7。
二 但以理这名,意思是“神是我的审判者”,被改为伯提沙撒,意思是“彼勒的王子”,或“彼勒所宠爱的”——赛四六1。
三 哈拿尼雅这名,意思是“耶和华曾以恩慈赐与”,或“蒙耶和华恩宠”,被改为沙得拉,意思是“蒙日神光照”。
四 米沙利这名,意思是“谁是神所是的”,被改为米煞,意思是“谁能像女神煞克”。
五 亚撒利雅这名,意思是“耶和华曾帮助”,被改为亚伯尼歌,意思是“火神尼歌的忠仆”。
贰 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胜过属鬼的饮食——但一:
但1 从略。
一 尼布甲尼撒那属鬼魔的试诱,首先引诱神失败的选民中四个卓越的年轻后裔,就是但以理和他的三个同伴,要使他们有分于王不洁的食物,就是献给偶像的食物,而受玷污。
二 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若吃那些食物,就是接受玷污,接受偶像,因而与撒但成为一——参林前十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