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 目
壹 经过基督地上职事物质的范围:
一 基督在祂地上职事物质的范围里,乃是在肉体里的基督:
1 从祂化身成为肉体到祂包罗万有的死,共有三十三年半。
2 基督在祂的肉体里(西一22)尽祂在地上的职事,完成了神法理的救赎,结果在客观方面使神:
a 赦免信徒的罪—弗一7。
b 洗净信徒的罪—来一3。
c 称义信徒—罗三24。
d 叫原是神仇敌的信徒与祂自己和好—罗五10上。
e 叫信徒在地位上成为圣别归祂自己,作祂圣别的子民—来十三12,十29。
3 这是神完整救恩的手续,使信徒有分于神生机的拯救,就是神完整救恩的目的 。
二 凡经历了神法理救赎的人,可认为是仅仅得蒙救赎而得救了;但在神经纶的完成上,他仍需要藉着神生机的拯救,而更多的得救。
贰 进入基督天上职事奥秘的范围:
一 基督在祂天上职事奥秘的范围里,乃是那赐生命之灵的基督:
1 从祂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一直到永远。
2 基督这赐生命之灵,(罗八9~10,林后三17~18,)正在尽祂天上的职事,在主观方面完成神生机拯救的八步:
a 重生—用祂神圣的生命生产蒙救赎的信徒,使他们从神而生,作祂的儿女,成为属祂的种类—约一12~13,三6下。
b 喂养—祂在牧养群羊时,藉着保养与顾惜,(弗五29,)喂养得了重生的新生婴孩,使祂的羊在神圣生命中长大,达到成熟—约十10~11,14~16,二一15~17,来十三20,彼前五4,二25。
c 性情上的圣化—用神圣别的性情,使那些在神圣生命中长大的信徒,在性情上得着圣化—罗十五16,六19,22,帖前五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