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进入第四十八周的信息,主题是:「基督要来施行赏罚,照在暗处的灯,以及基督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胜者显现」。这段信息直接来自启示录二十二章12节、16节,以及彼得后书一章19节,让我们看见启示录结语的三个重点:一、这书上预言之话,二、基督要来施行赏罚,三、基督是明亮的晨星。这三点彼此呼应,带我们进入对主再来的实际预备与经历。 1.【基督要来施行赏罚】 启示录二十二章12节说:「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主再三警告「我必快来」,就是要我们重看祂回来时的赏罚。当主再来,信徒被提之后,各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到应得的报应。赏罚原文意「工价」,当主得着国度时,祂要赏赐或责罚一切属祂的人。有些人要得赏赐,有些人要受责罚,因为主说「赏罚在我」,含示不只有赏,也有罚。永远的救恩与我们的行为无关,但国度的赏赐却完全照我们得救后凭主生命而有的行为。林前三章14节说:「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我们得救后怎样事奉主、怎样为主作工,乃是个大问题。主回来时,会有一个审判台前的审判,决定我们得赏赐或受亏损,甚至像从火里经过一样。这赏罚是神智慧的定规:用赏赐激励我们出代价与神合作,用责罚强迫我们脱去罪恶,也在神儿女身上彰显祂清明的公义。我们今天的生活与工作,都要照着这赏罚的原则来预备。 2.【照在暗处的灯】 彼得后书一章19节说:「我们并有申言者更确定的话,你们留意这话,如同留意照在暗处的灯,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你们就作得好了。」彼得把经上预言的话比作照在暗处的灯,这指明今世乃是黑夜里的暗处,世上的人都在黑暗里行走、活动。申言者的话犹如信徒的明灯,传输属灵的光,照耀在黑暗里,引导我们进入光明的白昼,甚至经过黑夜,直到主显现的那日,天发亮的时候。在主这阳光显出以前,我们需要祂话的光,照耀我们的脚步。这里彼得特别把「申言者更确定的话」与启示录的结语连在一起,因为启示录二十二章7节说:「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这书上预言之话,正是申言者更确定的话——包括整本启示录的豫言与结语。今天我们在背道的时期,留意这事,就作得好,使申言者的话如同明灯,照透背道的黑暗,直等到天这样向我们发亮。 「天发亮」是隐喻,说明属灵的白昼即将来到,如同晴天破晓,有晨星于黎明前在那些蒙光照的信徒心里出现。这些信徒借着留意经上照亮人的预言之话,得了光照而被照明。这促使我们切切寻求主的同在,并且儆醒,使我们当主在祂来临的隐密部分,像贼一样来到时,不至于见不到主。这隐喻也指向将来世国度时代,比作那要在主显现时发亮的天;在那之前,主要在黑夜最深时,像晨星一样,向那些儆醒渴望祂可爱显现的人显现。 3.【基督要像晨星向得胜者显现】 启示录二十二章16节下说:「我是明亮的晨星。」基督再来时,对祂的百姓是升起的日头,这是一般的;但对儆醒爱祂的人,乃是晨星,这是特别的。晨星将是得胜者的赏赐:「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基督是大卫的根,也是大卫的后裔,与以色列人和国度有关;祂是明亮的晨星,与召会和被提有关。晨星是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出现,大灾难就是这最黑暗的时候,随后国度的白昼就要破晓。在国度里,主要像日头,公开向祂的百姓显现;但在大灾难之前,祂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胜者显现,将他们提走。明亮的晨星,只向儆醒的人显现;松懒的信徒将看不见晨星,只能看见在普通一面作日头的基督。儆醒的人将优先尝到祂久离再临之同在的新鲜。这世代的黑暗越深,我们越需要留意申言者更确定的话,让晨星在我们心里出现。整本圣经结束于我们对主再来的渴望发表成为祷告:「是的,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