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第三条诫命(一)敬畏神的名
17第三条诫命(一)敬畏神的名 截取视频.mp3
壹 教学主题及纲要
**负担:**我们不可妄称神的名,因为神是圣别的,他的名也是神圣且圣别的,更是我们应该宝贝的。圣经告诉我们,天下人间除了主耶稣的名之外,没有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因此我们祈求、祷告时要尊他的名为圣,不应轻慢或戏谑的题说他的名,试探他的名;也不应在怒气中用他的名,或以神的名来起誓,这是不敬且亵渎神的。因为神的名就是他自己这活的人位,尊他的名为圣就是尊他为圣,不尊他的名为圣(妄称他的名)就是不尊他为圣。
目标:
(一)认识名字代表一个人,尊敬某个人就当尊敬他的名字,正确的称呼他。
(二)认识神和神的名是圣的,因此不可妄称神的名,而当以敬畏的态度称神的名。
**经文:**约一12,出二十7,太五37,十二36~37,徒十九11~17。
**背经:**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二十7。)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下。)
**诗歌:**我何等爱耶稣。(补充本诗歌三○七首。)
贰 教学过程及内容
**课前活动:**听录音带“认识神圣的律法”(四)A面,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本周先听取绰号的一部分即可,其余部分留待下次再听。)
问题讨论:
(一)有没有替别人取过绰号?
(二)有没有被别人取过绰号?感觉如何?
(三)给人取绰号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
课程内容:
1 名字代表一个人,尊敬某个人就当尊敬他的名
我们在第一课中,就曾经说到“名字”的意义。每一个人都有名字,一个人的名字就代表他这一个人,要认识一个人,首先要认识他的名字。当我们要找某一个人时,也必须称呼他的名字,才能够让人知道我们要找的是谁。如果我们要找一个人,不称呼他的名字,而叫他:“喂!”这是很不礼貌的事。
我们在班上,常常喜欢替别人取绰号,这在我们是觉得好玩,但是对别人来说,这是一种不尊敬别人名字的表现。每一个人的名字都是父母或亲人为他取的,如果我们随意给人取绰号,这是对人不尊敬。因为当我们随便以绰号称呼他人时,别人就会把这个人和他的绰号联想在一起。像小朋友刚才所听的录音带,故事中的那些人物,都被人取了绰号,有一个姓鲁的同学,被人叫作“卤蛋”,另一个叫“大光”的小朋友,被人叫作“大光头”。其实他们既不是卤蛋,也不是光头,但是被人这么一称呼,就会造成错误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