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目

第五篇 神的同在.docx

神的同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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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同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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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同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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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神的同在

【經節】

  1. 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3:12)
  2. 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書1:5~6,9)
  3.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詩23:4~5)
  4.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1:23)
  5. 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18:20)
  6.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無論是甚麼,都教訓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太28:20)
  7.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8.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與人同在,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百姓,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21:3)

【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