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几年,特别是一九九一年以来,就是我们在安那翰开办全时间训练约二年后,主在开展和复兴的事上,一直多方的祝福我们,我为此感谢主。每件事都相当令人振奋。但是,我们都必须承认一件事,就是我们缺少结果子。这并非只是我们的问题,而是已过二千年来所有基督徒共同的问题。若是每个重生的信徒每年结一个果子,不出二十年,全世界的人都会得救。然而,经过了近二千年的召会历史,今天结果子的情形远不及该有的光景。二次大战结束以来,扩增最多的宗教是回教,而非基督教。这是我们基督徒的羞耻。
结果子是个大问题。一九八四年我到台湾研究我们的光景,并考量我们该如何往前;但甚至在此之前,我已经花了很长的时间研究这个问题。我发现在原则上,结果子不是一种群众运动,不是借由大规模的运动产生的。结果子乃是根据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见于神创造人。神只创造一个人—亚当。人的繁增,人的结果子,不是借着大量生产,乃是借着一个一个人生儿育女,成立家庭。原则上,一个家庭一年最多生一个孩子(双胞胎除外)。六千年后,全地都充满了人。结果子的第二个原则见于约翰十五章。基督是葡萄树,我们是祂结果子的枝子。根据约翰十五章,我们这些基督的枝子,唯一的责任就是结果子。结果子乃是借由个别的枝子。每个枝子都结自己的果子。这给我们看见,发起一个运动,以大量生产的方式得着果子,是错误的。基督教的传福音者举办大型福音活动,带领多人信主,但今天那些人在哪里?甚至我们也有举办大型福音聚会的观念。我们可能带几千人齐聚一堂听福音,并记下许多名字,但在这些人中,我们实际得着的有多少?我们众召会在人数上,几乎年年维持现状;扩增太慢了。我读到一篇文章说,一个基督徒团体只要有一位老实的牧师,忠信的教导圣经并传福音,每一年就会有百分之十的扩增。我们有这种百分之十的扩增么?这给我们看见,我们的结果子有问题。
我相信,问题不在于我们的属灵生活,乃在于我们的路。我们最近看见,约翰四章十四节启示涌流的神。神一直在涌流。一条河要涌流,必须有正确的路,正确的河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研究我们的路。一九八四年我到台湾时,认为应该竭力带许多人受浸。在这点上我们成功了;但后来果效不是那么好。我们在台北曾有一次大聚集,要借着叩门去得人。有一天我们试着要得着三千人,我们也作到了。虽然我们得着这么多人,但这些人今天成为召会中常存果子的却不是那么多。虽然我们可以说,他们不论是否留在召会中,都是得救的人,但这并不实际。后来我发现,正确的结果子乃是借着个别的信徒。这就是我开始在美国讲活力排的原因。活力排乃是为着结果子,为着一个一个的得着人。
我们所居住的这地就像充满鱼群的大海。每天有成千的鱼游过我们身边;我们怎能说,我们一年内钓不到一条鱼?若有人整年钓鱼,却钓不到一条鱼,这可能么?然而多年来,这正是我们中间的光景。因着我交通过活力排的信息,我们至少还保留“活力排”的名称。有些人自称为“活力排”,但他们有活力么?有些人聚了三年“活力排”的聚集,但他们的人数有减无增。因此,有人向我报告说,叩门不管用。这不是事实。美国的两大异端团体—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会,几乎完全倚靠叩门。他们几乎没有其他扩增的路;他们只用叩门这一条路。根据他们一九九○年左右的统计数字,在日本的耶和华见证人会表示,要得一个人,需要叩六千个门。然而,我们有人只出去三周或三个月,没有得着一个人,就说叩门不管用。我甚至不相信,耶和华见证人会或摩门教有最好的叩门方法。根据我的研究,我们的方法比他们的好得多。因着时间不够用,我对于活力排尚未尽言。从这次开始,在全时间训练的整个学期,我都要讲活力排。借此我们能看见,主已经把一条叩门得人的路指示我们,这条路比摩门教或耶和华见证人会的路好得多。
然而,我在本篇信息的负担,乃是如何作校园工作,尤其是作弟兄姊妹之家。过团体生活的弟兄姊妹之家,是我们的发明。虽然已往基督教可能有人实行过这事,我却不是从他们学来的。我乃是由亲身的经历学得这条路。到了某一个时期我发现,为着校园工作,我们需要弟兄姊妹之家;否则,我们钓了“鱼”,却没有器皿来盛装。
刚开始成立弟兄姊妹之家似乎不容易。这个作法创始于台北市召会,那里弟兄姊妹之家的实行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他们有许多的学习,获得许多经验,如今他们正享受丰硕的成果。我最近收到一封来信说,目前一期在台湾全时间训练的一百四十名新进学员中,大部分是来自弟兄姊妹之家的大学毕业生。那些在校园中得新人的人,目标乃是要将人带进弟兄姊妹之家。他们若不能将得救的人带进弟兄姊妹之家,他们就觉得失败了。在橙县地区,我们尝试过成立弟兄姊妹之家。主借着一些爱祂的弟兄供应我们房子。召会没有买下这些房子,但有些爱主的人为了这个目的,买了一些房子。我没有去看过这些弟兄姊妹之家,只是耳闻其事。
如何将人从校园带进弟兄姊妹之家,是个大问题。我们不能只是告诉学生,我们的房子比他们的宿舍更靠近学校,所以他们最好住在我们的弟兄姊妹之家。这样说并没有错,但我们要如何留住他们?最近在橙县,过团体生活的青年人不增反减 。我愿意和你们交通,你们该忘掉过去在那里所作的。让我们学习一条新路。在某种程度上,我的确有一条新路,是从台湾的经验学得的。
最近有些住在弟兄姊妹之家的青年人说,团体生活中一直有要求,却没有供应和帮助。这牵涉到接纳信徒的原则,近二千年来这一直是个大问题。一九四八年左右,当我和倪弟兄在上海时,倪弟兄和我谈到接纳的问题。接纳人,在弟兄会的实行中是件大事。弟兄会的首次分裂,是因着达秘(John Nelson Darby)和慕勒(George Müller)之间意见的不合。达秘说,一切留在公会里的信徒,都是“恶伴侣”。他相信既然所有的公会都是邪恶的,所以人只要联于公会,就是恶伴侣。因此,他不接纳任何留在公会里的人。慕勒不同意这种看法;他指着他的朋友,中国内地会的创办人戴德生问达秘说,他可不可以说戴德生是恶伴侣。这就引起了所谓闭关弟兄会和公开弟兄会的分裂。达秘是闭关弟兄会的头一人,而慕勒是公开弟兄会的头一人。闭关弟兄会过分到一个地步,甚至说夫妻若持不同的意见,就不该一起用餐。近来在闭关弟兄会中间又出现另一个大的分裂。有一派的人说信徒必须察验每一位前来擘饼的人。在接纳一个人之前,他们必须察验、调查,否则就不能很快的接纳他擘饼。但其他的人却说,信徒该简单的将这事留给主来处理。这两种意见已经存在多年。
我们在中国后来也面临接纳信徒的问题。倪弟兄教导我们,根据罗马十四章,我们必须接纳各种不同的基督徒,不论他们是不是守日,也不论他们是吃肉或是吃蔬菜。我们不该在意这些问题,也不该根据他们的守日或饮食来接纳人。保罗告诉我们,既然主已经接纳他们,我们也必须接纳。但是,南浸信会只接纳受他们浸礼的人,不仅要受水浸,还要由他们的牧师施浸,并在他们的浸水里受浸。他们非常严格,不承认别种的浸。由他们的牧师在他们的浸水里所施行的浸,乃是南浸信会接纳人到他们召会生活的条件。
当我们照着倪弟兄的教导,并照着圣经实行召会生活时,也面临这些问题。因此,当我于一九六○年来到美国时,很自然的向弟兄们强调,我们必须开放主的桌子。我知道,特别在美国,有许多信徒不仅重生得救,并且爱主;他们对于察验人那么多事的作法感到厌烦和厌恶。我觉得我们不该走这条路。我们有主的桌子,凡愿意的,都可以来。甚至到如今,我们仍然这样作。
从历史看,许多挂名基督徒的儿女,后来成为真基督徒;我是其中之一。我的母亲没有得救,不过是挂名的基督徒。但她年幼时与祖父同住。她的祖父是个很好的南浸信会教友,把她送到南浸信会的学校读书。因此,她是百分之百赞同基督教。她在家里教导我们福音书的故事。她也把福音单张贴在墙上,这在我们家乡是罕见的事。我们长大之后,她要我们去她的教会。在主日她替我们洗衣服,给我们准备美食,然后带我们去她的教会。她没有得救,但我的二姊得救了,然后是我,接着是我的弟弟。她的三个儿女不仅得救,还成为寻求主的基督徒。
我见过许多绝对奉献的基督徒,其中一位是倪弟兄。倪弟兄的兄弟们并没有完全都得救。倪弟兄的母亲是位非常爱主的姊妹,难怪她会为儿子们流泪。我见过其他许多相仿的情形。甚至在我们中间,也有许多极其爱主的好姊妹,即使儿女不信,她们也几乎天天为儿女祷告。另一面,有些父母不是那样绝对奉献,但他们的儿女却爱主。最后,我在主面前俯伏。主的话是真实的。我们该照着主的教训养育儿女,此事责无旁贷;但至终他们的得救和寻求主,全在于神永远的拣选和预定。如果我们的养育可以决定儿女的属灵前途,这就违背了神的预定。
以撒生了一对双生子—以扫和雅各。圣经玛拉基一章二至三节明言:“我却爱雅各,恶以扫。”这在神学上带来很大的难题。喀尔文派神学和阿米尼亚派神学于焉而生。前者说,我们的得救在于神的拣选;后者说,我们的得救责任在自己身上,也根据于我们的努力。阿米尼亚派的人说,我们可能早上得救,晚上失丧。灵恩派属阿米尼亚派,而长老会属喀尔文派。路德会也教导人说,救恩不在于我们。我们或去看电影,或作任何事,只要我们蒙了拣选,我们永远的救恩就稳固牢靠,因为这在于神的拣选。有一天,有一位学生来找慕迪(D. L. Moody,创办慕迪圣经学院的美国传道人),说,“我不敢出去带人得救,因为我怕神没有拣选的人会得救。”慕迪回答说,“天堂大门外面写着:‘愿意的都可以来。’而里面写着:‘创世以前蒙拣选。’ ”我们很难说谁是蒙拣选的。我们只该尽我们的责任,照着主的教训养育儿女。他们是否蒙拣选,不在于我们。有人就说,“既然不在于我们,我们就不需要作太多。”但这也是错误的。